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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監會重拳打擊“內幕交易” 開出億元罰單
發布時間:2019-04-25
2015年10月17日 05:40 大洋網-廣州日報
廣州日報訊(記者楊欣)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16日表示,證監會擬對四宗內幕交易案和一宗編造傳播信息案做出處罰,五案擬罰沒金額1億元,其中,擬對2名責任人員采取終身禁入市場的行政措施,當前五案件進入到事先告知程序。
張曉軍還表示,內幕交易侵害投資者的權益,侵害市場秩序,必須予以嚴厲打擊,證監會將始終保持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執法高壓態勢,維護“公平、公正、公開”的市場秩序。
據悉,四宗內幕交易案件分別為:滿某某涉嫌內幕交易寶莫股份(9.24,0.24,2.67%)、廣某某涉嫌內幕交易英唐智控(21.630,0.00,0.00%)、黃某某涉嫌內幕交易世榮兆業(12.28,-0.98,-7.39%)、張某某涉嫌內幕交易任子行(39.150,-2.81,-6.70%)。而在另外一宗劉某濤涉嫌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案中,劉某濤在東方財富(63.130,-0.41,-0.65%)網“中國南車(14.17,-0.60,-4.06%)吧”發布標題為《東莞證券針對5000萬以上VIP的風險預警》的帖子,編造傳播東莞證券通知客戶減倉的虛假信息,制造市場恐慌氣氛,擾亂了證券市場,證監會擬責令劉某濤改正,并處以20萬元的罰款。
并購重組最易生內幕交易
所謂內幕交易是指上市公司高管、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和行政審批部門等知情人員,利用工作之便,在公司并購、業績增長等重大信息公布前,泄露信息或者利用內幕信息買賣證券的行為。
據了解,近年來,證監會對于內幕交易等重大違法違規案件的稽查處理力度、信息披露及時度均大幅提升。而今年以來對于內幕交易違法行為的打擊,有三個特點:突出“從源頭上凈化水源,嚴禁內部人泄密”;重點打擊“刺探內幕信息”的惡劣行徑;嚴厲打擊通過自媒體等新型傳媒泄露內幕信息行為。證監會對可能發生泄密的各個環節、各個領域進行嚴查,全方位打擊,不留死角。
而從眾多案例來看,重組停牌公告發布前,股價無端暴漲是內幕交易發生最為普遍和明顯的信號。今年以來,有多家上市公司在重組停牌前股價出現異動。例如,蘇寧環球(10.46,-0.48,-4.39%)擬定增5.58億股募資約46億元用于房地產項目建設及補充流動資金,該股宣布停牌籌劃重大事項后停牌,而停牌前一天午后放量漲停。停牌前出現股價異動的公司還有溢多利(52.390,-0.11,-0.21%)、華潤雙鶴(23.43,-0.58,-2.42%)、航天信息(55.91,0.00,0.00%)、超圖軟件(39.010,0.00,0.00%)等。
對這一問題,證監會此前規定,上市公司重組停牌后及時啟動股價異動核查。證監會對股票異常交易信息進行核查后,如認為涉嫌內幕交易,決定立案稽查的,上市公司應暫停重組進程,并及時進行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。
此外,并購重組也容易滋生內幕交易。今年6月25日,重組獲證監會無條件審核通過的匯鴻股份(13.93,0.60,4.50%),突遇內幕交易的“瑕疵”。據遼寧證監局披露的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稱,參與籌劃匯鴻集團整體上市的唐某之妻楊泉,在公司停牌前兩個交易日買入2萬股并于復牌首個漲停日賣出,獲利1.12萬元,遭證監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3萬元罰款。從公開披露信息來看,此唐某或為匯鴻集團法人代表唐國海。
普通投資者仍面臨維權難
此前曾經代理股民訴黃光裕內幕交易民事賠償案的張律師表示,內幕交易者提前獲知情況、買好股票,而有些股民則因為股價的異動作出了相反的判斷,由此會有損失產生,“當年,股民訴黃光裕內幕交易一案,以股民敗訴告終。面對內幕交易,股民維權的最大難點在于無相應司法解釋?!?/span>
業內人士稱,雖然《證券法》規定,因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,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,但缺乏具體的操作條款,即使是最新司法解釋也未涉及內幕交易民事賠償領域。
此外,內幕交易中股民舉證困難以及股民損失該如何計算,也是制約股民向內幕交易者索賠的難題所在。
證監會昨日通報的涉嫌內幕交易案
1滿某平等人涉嫌內幕交易“寶莫股份”案
滿某平作為寶莫股份對外投資收購資產項目合作方董事長,知悉內幕信息并委托孫某明交易“寶莫股份”,獲利330,869.96元,同時向孫某明泄露內幕信息并建議其買賣“寶莫股份”,涉嫌內幕交易、泄露內幕信息、建議他人買賣證券行為,證監會擬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處以3倍罰款,對其泄露內幕信息并建議他人買賣的行為處以10萬元罰款;孫某明與滿某平關系密切且在內幕信息事項籌劃期間存在異常聯系,交易“寶莫股份”行為明顯異常,獲利1,128,328.41元,涉嫌內幕交易,證監會擬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處以3倍罰款;宋某燕為內幕信息知情人,劉某芬因工作關系與滿某平存在接觸,后又因職務便利知悉內幕信息,李某與滿某平、劉某芬存在親屬關系或工作關系,上述三人均委托孫某明交易“寶莫股份”,分別獲利49,597.83元、57,228.27元、76,304.35元,涉嫌內幕交易,證監會擬沒收三人違法所得并分別處以3倍罰款。馬某峰利用寶莫股份控股股東監事身份及熟人關系打聽、刺探內幕信息,交易“寶莫股份”行為明顯異常,獲利15,879,426.86元,涉嫌內幕交易,證監會擬責令其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,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處以3倍罰款,同時對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。
2廣某毅涉嫌內幕交易“英唐智控”案
廣某毅作為深圳市英唐智控持續督導階段的保薦代表人,知悉上市公司與合作方解約的利空內幕信息,在內幕信息公告前減持“英唐智控”,規避損失795,558.70元,涉嫌內幕交易,證監會擬沒收廣某毅違法所得并處以3倍罰款,同時對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。
3黃某顥涉嫌內幕交易“世榮兆業”案
在世榮兆業籌劃重大投資事項期間,黃某顥與內幕信息知情人世榮兆業原副總裁、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多次通訊聯系,突擊轉入資金交易“世榮兆業”,交易行為與內幕信息及聯絡時點高度吻合,獲利4,155,227.22元,涉嫌內幕交易,證監會擬沒收黃某顥違法所得并處以3倍罰款。
4張某光涉嫌內幕交易“任子行”案
張某光與任子行董事長關系密切,在任子行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期間聯系頻繁,其交易“任子行”行為與內幕信息及聯絡時點吻合,交易異常,獲利2,508,478.36元,涉嫌內幕交易,證監會擬責令張某光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,沒收張某光違法所得并處以3倍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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